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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行、合庫、農會及信用合作社代收稅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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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車主朋友:依據使用牌照稅法及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規定,車輛所有人須繳納汽車使用牌照稅及使用燃料費,請車主朋友於開徵期持繳款通知書如期至各地銀行、合作金庫、信用合作社及農會代收稅費款處繳納,以免逾期受罰。
開徵期:
稅費諮詢專線:(03)9658461轉107、108、109
地 址: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2段9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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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繳納方式:
汽車使用牌照稅 :
- 持繳款書至自動櫃員機(ATM)轉帳(限開徵期間)。
- 委託轉帳代繳(須填寫委託轉帳代繳約定書,於次期起轉帳)。
- 各地超商代收(限開徵期)。
- 稅捐機關或監理站公庫。
汽車燃料使用費 :
- 語音轉帳
(服務電話412-1111、412-6666用戶碼169#或41-1111、41-6666用戶碼169#,限車輛所有人本人之信用卡或活期存款帳戶金融卡)。
- 網路轉帳網址:https://www.mvdis.gov.tw/wps/portal
- 委託轉帳代繳
(車主本人或非本人帳戶,須填寫委託轉帳代繳約定書,於次期起轉帳)
- 各地監理站公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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